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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金东区岭下镇崇德街以东、330国道以南、釜阳街以西、和美路以北地块》公示
添加时间:2020-12-09 09:37:11 来源:乐天体育app 点击量:

金东区岭下镇崇德街以东、330国道以南、釜阳街以西、和美路以北地块占地面积约10106m2(合15.1590亩),中心点东经119.763°,北纬29.052°。本地块历史上原属于岭下镇岭三村农用地,主要用于种植苗木、蔬菜等农作物,未曾使用六六六、滴滴涕、多氯联苯等高残留农药。东侧地块于2015年开始建设岭三村村委办公楼,建成后该办公楼1-3楼出租给江岭智创园展售中心、浙江超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、岭下镇人民政府,用于办公及房产销售,4楼为岭三村村委办公用房。岭三村村委办公楼西侧部分区域于2017年用渣土、碎石平整后用于建筑材料的堆放。本地块于2018年被岭下镇人民政府征用,一直未开发利用。本地块东侧相邻为岭三村村委办公楼、隔釜阳街为金华好得科技有限公司,南侧隔和美路为金华东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,西南侧隔崇德街为浙江锋盛工贸有限公司、金华三金泡沫厂,西侧隔崇德街为岭南花园,北侧相邻为330国道。根据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金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(金自然资规条330703202000035号),金东区岭下镇崇德街以东、330国道以南、釜阳街以西、和美路以北地块拟出让用于居住用地(R2)、商业用地(B1)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 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、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国发[2016]31 号)等相关文件要求,故对金东区岭下镇崇德街以东、330国道以南、釜阳街以西、和美路以北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

通过对金东区岭下镇崇德街以东、330国道以南、釜阳街以西、和美路以北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可知:本地块从未进行过工业开发,地块原有的生产活动对地块造成的污染较小,因此本地块调查可结束于第一次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,直接用于住宅和商业开发是可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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